日前,宝马轿车贸易有限公司依据《缺点轿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点轿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存案了召回方案。
决议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2月17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出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系、2系、3系、4系、5系、X1、X3、X4、X5、X5 M、X6、X6自动混合动力轿车,合计809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安全气囊装备了高田公司出产的含硝酸铵的气体发生器。气体发生剂的防潮功能欠安。在温度和湿度重复改变的影响下,气体发生剂可能会蜕变。气囊翻开过程中,气体发生器内部可能会发生过大的压力,气体发生器可能会反常损坏,导致碎片飞出,对车内人员造成了严峻的损伤,存在安全危险。
宝马轿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替换涉事零部件的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消除安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