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控中心:
2017年,我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全省各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检验测试的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期完成了公共卫生各专业的监督抽检任务。现将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线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首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重点监督抽检工作,在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下达后,我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2017年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监督抽检计划》(赣卫监督字〔2017〕22号),明确各地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针对少数县区监督机构“一单两库”信息不健全、部分卫生监督员承担抽检任务过重等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县区2017年国家“双随机”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17〕36号),将部分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过多承担的公共场所监督抽检任务调整、分解到各“一单两库”信息不健全的单位。5月份,召开全省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推进会,针对双随机工作进展缓慢等情况,明确了各单位完成各任务的时间表和质量发展要求。各级各地卫生监督机构依据计划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保障不足等困难,统筹部署,精心组织,普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抽检任务,确保了全省监督抽检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积极加强沟通协调。4月份,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出台《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了卫生检测行政收费,各地落实卫生检测更加困难。为确保监督抽检的样品检测环节顺顺利利地进行,各级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在时间节点内较好的完成了卫生检测任务。上饶、赣州、吉安等市借助创文明城工作,由当地政府积极协调,与疾控配合,较好的完成了公共场所的抽检任务;万年县由县政府安排56万元专项经费保障双随机监督抽检及卫生检测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对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不严,管理工作不够深入,自检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公共场所不按国家标准配备和使用消毒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挪作他用、形同虚设,等等。各地各级卫生监督员都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现场立案查处。通过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计划,较好的推动了我省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发展。南昌市高新区对辖区内140家公共场所全部完成建档和量化分级,双随机抽检及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共280次,监督覆盖率为100%,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2起,结案42起,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指导、服务作用,引导被监督单位守法经营,逐步的提升卫生合格率。
一是公共卫生查办案件数量少。2017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共计查处各类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案件9376件,罚款金额2075.2万元。据全省双随机监督抽检报表统计,全省公共卫生仅查办案件185例,罚没款35.12万元,分别占2017年全省查处案件、罚没款比例的1.97%、1.69%。既与全省公共卫生水平和现状不相符,也与全省各地公共卫生被监督单位数量占比不相符。其中,查办公共场所案件44例,罚没款6.33万元;查办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案件130例,罚没款27.34万元;查处二次供水案件9例,罚没款1.45万元;查处学校卫生案件2例,罚没款不详;全省无查处涉水产品的案件。
二是问题屡查不改。有的地方年年查、问题年年存在,没有针对监督抽检结果进行深层次缘由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合格率低的问题,未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改善水质、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卫生不达标,未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未参加学校新、改、扩建卫生审查,导致一些学校卫生先天不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问题年年一致,对存在的问题甚至习以为常,未能认真履职、加强督查整改。
三是监督抽检结果公示不够。除部分市、县能及时通过网站将游泳场所抽检结果公告外,绝大部分市、县、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督抽检结果鲜有公示,更没有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有效公示各类公共场所监督抽检结果,未能起到“通过监督、公示来警示、威慑经营单位,以及督促、引导经营单位维护良好卫生状况、守法经营”的良好监督效果。
四是部分卫生指标合格率低。据统计,此次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中部分地区卫生指标合格率较低,主要有:
1.2017年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宜春市(31.1%)、吉安市(44.6%)、鹰潭市(52%);
2.2017年江西省学校教学环境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萍乡市(43.9%)、上饶市(44.8%)、吉安市(45.8%);
3. 2017年江西省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鹰潭市(1.7%)、新余市(21.7%)、九江市(27.1%)
4.2017年江西省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抚州市(31.4%)、吉安市(62%)、赣州市(78.5%);
5.2017年江西省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吉安市(7.6%)、赣州市(15%)、萍乡和新余市(20%);
6. 2017年江西省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上饶市(29.6%)、宜春市(31.8%)、九江市(44.4%);
7.2017年江西省饮用水水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率后三位:萍乡市(29%)、吉安市(35.4%)、新余市(43.3%)。
各单位要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认线年监督抽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一是公共卫生抽检样品检测难。今年国家取消卫生检测收费后,大部分市、县监督机构反映与疾控机构沟通协调卫生检测事项难,根本原因是部分市、县疾控机构停止了包括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在内、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需要而开展的所有卫生检测服务,明显违反了国家文件精神;还有的基层疾控机构缺乏相对应的检验检验测试能力,如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基本无法开展检测,等等。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公共场所双随机任务的完成。
二是公共场所“一单两库”信息不完善。赣州市定南县、于都县、章贡区、九江市开发区、宜春市上高县“一单两库”的监督人员信息不完善,导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该县、区的“双随机”抽检任务全部下达至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三是公共场所底档维护不及时,卫生合格率低。由于公共场所的经营状况变动较大(尤其是小美容美发店),各地监督机构都会存在对小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档案维护不及时,关闭单位数较多,被抽到关闭的单位后有必要进行现场核实,导致花费大量的执法成本,影响了“双随机”开展效率;有的卫生监督机构将本来应该关闭的单位做质控删除,导致抽到被删除的单位无法填报,使得任务未完成;还有的单位在监督员退休后,将监督员帐户销号,导致相关抽检任务无法填报,完成状态为“未执行”。全省共抽查了1469家公共场所,其中已实施量化分级的单位数为1457家,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合格单位数为908家,合格率仅为61.8%(详细情况见附件),反映出部分地区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目标责任人卫生安全意识较差,当地监督执法机构履职有待加强。
一是学校卫生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突出表现在部分村镇学校甚至城市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自建设施供水的饮用水和蓄水设施缺少消毒处理解决措施或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作、未开展饮用水定期自检和送检工作,导致学校饮用水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还有些县区学校以经费划拨不足为由,未按规定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对学生健康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开展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的学校数量少。
二是学校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大部分学校虽然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但对学校卫生工作抓得不实,未能落实好学校卫生工作目标管理。有的学校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晨检登记以及病愈返校证明等工作等均未开展,未制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把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未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没办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难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是学校卫生责任不明确。部分学校未做到传染病防控的“三定”,即:定制度(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人制度)、定部门(传染病防治管理责任部门)、定人(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疫情报告),未按要求配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传染病防控责任不明,保障措施难以落到实处。还有部分学校未设立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责任不清,措施不明,饮用水卫生安全难以保障。
四是检测设备和能力不够。由于有的疾控机构缺乏检验测试能力,有的不配合抽检工作,而一些卫生监督机构也缺少开展学校卫生现场快检的设备,无法开展学校卫生的检测工作,导致部分地区难以准确掌握学校教学环境是不是满足卫生标准的情况。
一是抽检产品送样不及时。部分设区市送样时间晚,导致省疾控中心开展产品检验测试时间不够,完成影响了任务完成。
二是抽检产品采样不规范。有的单位管材管件采样未按要求封堵,有的净水器样品不符合检验测试要求,不能开展浸泡实验和检测,等等,导致涉水产品抽检任务未全部完成。
三是少数单位弄虚作假。少数单位为节省本金,采样样品尤其是对经营单位的样品不能提供有效发票,用生产企业的产品冒充市场采样样品进行送检。
(一)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是预防多种传染病传播、提高全社会卫生水平和防病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经济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要求和期盼慢慢的升高,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建设健康中国、健康江西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高度着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合格率。
(二)切实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各地要充分运用年度国家重点监督抽检结果,认真分析并查找本地公共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卫生安全隐患,结合2018年国家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突出学校卫生、农村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等重点敏感场所和工作,进一步加生监督检查,适时开展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排查卫生安全隐患;要敦促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三)继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国家监督抽检是加强公共卫生监管的重要手段,2018年国家继续采取“双随机”抽检方式在全国各地开展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各地要结合2017年抽检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制定2018年度本地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按照规定做好抽检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要加大公共卫生案件查办力度,在查办案件数量上有突破,基本达到查办公共卫生案件的比例与公共卫生单位占被监督单位总数的比例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