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菲洛嘉正式落地中国并推进本土化医疗战略的消息引发热议,这家运营Vitalorga菲洛嘉玻尿酸产品的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声称,菲洛嘉医疗器械中国区的本地化战略正式对外发布,将收回菲洛嘉中文商标使用权限,然而法国Filorga菲洛嘉官方微信客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我们与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不是一个集团,菲洛嘉就是菲洛嘉,菲洛嘉只有日化线的产品,并没有医美类的产品。那么,一直以来被消费者惯称的菲洛嘉水光针是什么?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又在借用谁的热度?
无论是菲洛嘉十全大补面膜,还是菲洛嘉水光针,这个法国品牌的产品被消费者熟知,医美线更名后,菲洛嘉水光针仍是消费者口中的惯用称呼。日前,一篇《菲洛嘉正式落地中国并推进本土化医疗战略》的文章引发热议。消费者和行业内的从业者感到困惑,这个菲洛嘉什么来头?
文章称,很长一段时间,菲洛嘉成为高质、高价的代名词,并在中国获得众多粉丝。跟着时间推展与良好口碑的积累,市场上出现了慢慢的变多的菲洛嘉,一时间名为菲洛嘉的医疗产品出现在医疗市场上造成了鱼龙混杂的局面。未解决消费者选择疑虑等,2021年8月,菲洛嘉医疗器械中国区的本地化战略正式对外发布,收回菲洛嘉中文商标使用权限,销售菲洛嘉医疗器械产品均须有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书面授权。
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带着宣示主权的意味而来。天眼查信息数据显示,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3日,法人为刘飞光,注册资本100万元。目前,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红盒装Vitalorga菲洛嘉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
针对上述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法国品牌菲洛嘉是否有关一事,法国Filorga菲洛嘉官方微信客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并不是一个集团,菲洛嘉就是菲洛嘉,菲洛嘉只有日化线的产品,并没有医美类的产品。
事实上,追溯法国品牌菲洛嘉的历史,其曾经存在医美业务。1978年,法国Filorga laboratoires品牌创立于巴黎,独立研发医学皮肤美容类产品。2014年,珈溪(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为Filorga菲洛嘉品牌医美产品在中国地区(包括中国香港及澳门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长期以来,FILLMED产品NCTF 135HA在欧洲地区和中国地区受到消费者热捧。不过,尽管银盒和红盒的NCTF 135HA具备欧盟CE三类医疗器械资质,但尚未获批中国三类医疗器械证。上述产品多以水货等形式存在医美机构中。北京商报记者在国家药监局进口医疗器械处查询到,法国FILLMED实验室旗下的Artfiller Universal系列交联玻尿酸获批三类医疗器械证,也就是说,FILLMED在国内符合法律的注射产品目前仅有Artfiller Universal系列。
因此,菲洛嘉正式落地中国并推进本土化医疗战略的消息也让业内以为,消费者熟知的那个法国品牌将落地中国,并逐步取得中国三类医疗器械证。
针对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否与公司有关,珈溪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及法国菲欧曼实验室均未与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及业务往来。
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是法国Vitalorga菲洛嘉品牌。不过,针对Vitalorga的品牌历史和公司成立时间等问题,对方未给与更多回复。
真假菲洛嘉的背后也是商标的争夺。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查询到,菲洛嘉化妆品实验室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注册菲洛嘉的商标,截至2021年4月,申请的菲洛嘉商标多达17个,其中获得注册的商标有14个,商标国际分类有第3类、第5类、第16类等。
作为法国菲欧曼实验Laboratoires FILL-MED(原Filorga laboratoires)正式授权的中国境内独家经销商,珈溪(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分别于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1月11日、2015年12月8日申请过菲洛嘉3类、第16类、第10类商标,均被驳回。
2014年4月,名为北京上古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菲洛嘉10类商标,于2015年5月28日获得注册,商标注册号为14367406。天眼查信息数据显示,北京上古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刘江波是菲洛嘉(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股东。
Vitalorga菲洛嘉的出现已让我们消费者感到混淆。时不时会做医美项目的向女士在看到产品外包装后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个是法国的高端水光,产品都出来好多年了。过了一会儿,向女士看到包装处右下角的Vitalorga小字,意识到不是Filorga。
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蹭热度、蹭品牌是商业惯用手段,违法成本低,但潜在收益大。违法成本有三个方面,刑事责任、行政监管处罚责任、民事责任,其中民事赔偿方面,目前关于知识产权采用的是惩罚赔偿罚则,行政处罚层面,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 北京商报记者 姚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