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法律采样人员持证上岗查核及日常采样办理作业指南的告诉》(闽环保总队〔2022〕8号)文件要求,为深化贯彻落实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法律支队相关指示精神,2022年11月11日,翔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法律大队在翔安水质净化厂安排而且展开了污水采样训练。
现在,翔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法律大队法律采样人员已认真学习“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办理技术规则HJ493-2009”、“突发环境事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4个办法。
此次的训练约请到来自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的工程师们,为翔安大队法律人员进行了《水环境监测技术关键——理论与实操训练》的授课。理论授课分为课程演示及经验交流两部分。法律人员认真学习了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检验技术规范,并结合自己作业实践,与授课教师展开了经验交流。现场授课分为采样演示和实在的操作两部分。法律人员派出代表进行实践操作,接受了来自“教师”及“同学”的点评与打分,更好地舆解理论知识,确保了采样全程的规范性。
翔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法律大队法律人员克服了作业和专业上的阻力,较为熟练地把握理论知识与技术,表现了对此项作业的注重与活跃性。接下来,翔安大队将继续加强各项业务训练的力度,全方面提高法律人员生态环境法律才能,以更丰满的状况、更活跃的心态,迎候各项应战,铸造高本质专业化的生态环保铁军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