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疾控中心:低危险人群选用“5:1混合采法”】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主任芮宝玲介绍,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快速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查验测验的施行主张》(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号)的要求,在进行较大规划人群检测时,对低危险人群选用将5至10份标本混合在一起进行初筛的办法,以进步核酸查验测验才能和功率。
“乌市选用的5∶1混采办法,行将5人编为1组,将5人的上呼吸道标本(包含口咽拭子或鼻咽拭子等)混合在一个采样管中,进行1次实验室检测。”芮宝玲说,进行混采时,分外的留意做好人员信息的挂号,保证样本编号和被检测目标之间可追溯。若混检样品中发现阳性标本,由市疾控中心依据样本信息挂号,快速找到有关人员进行从头采样、筛查,复检成果出现反常的,由市疾控中心按流程进行处置。